何满子
鲁迅曾慨乎言之地说:“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沽名获利之具”(《且介亭杂文·忆韦素园君》)。
这样的殃鲁迅自己也不断遭着。早的不说,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就被造反英雄推出来给真正的造神运动陪绑,被塑造为造反派的守护神。此刻又被花样翻新,奉为武侠小说的护法,成了畅销书拜物教的名誉大主教了。
近日在报上读到一篇题作《鲁迅与侠文化》的署名文章。文章说,鲁迅也钟情于武侠小说,还写过“武侠小说”。鲁迅不是新文学新文化的旗手么?旗手尚且爱之而实践之,武侠小说当然是宝贝了。所举的理由是,一、鲁迅十多岁时已接触《剑侠传图》以及充满义士复仇内容的汉代野史《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图书。这也叫理由,真亏他说得出口!鲁迅也看过《二十四孝图》,看过《玉历至宝钞》,甚至也看过希特勒《我的奋斗》。那么也能说鲁迅是王祥卧冰、郭巨埋儿的崇拜者,是迷信地狱有十殿阎王、牛头马面的愚民,是法西斯纳粹的信奉者。这种理由不知该叫荒诞还是滑稽?
理由二,鲁迅早年自号“戛剑生”,曾用古代向暴君复仇的侠士“宴之敖者”作笔名,“足见他对这些人物的喜爱”云云。且不说心智未成熟年岁的自号,有如鲁迅所说的“幼年时的拖鼻涕、咬指头的照相”,就是以“宴之敖者”作笔名说,鲁迅也用“隋洛文”作笔名,用以影射浙江党老爷许绍棣通缉他的罪名“堕落文人”,难道是他“喜爱”堕落文人么?他也用过“康白度”(Comprador)作笔名,这是回敬林默讥他为“洋行买办”的即兴反攻,难道鲁迅“喜爱”买办?他也用过“丰之余”,这是他对创造社人定他为“封建余孽”的反嘲,难道鲁迅“喜爱”封建余孽?这种理由其实是没话找话,近于胡扯。
理由三,鲁迅重视墨子思想的源头大禹,《故事新编》中《非攻》、《治水》的倾向可见;鲁迅也肯定“墨子之徒为侠”,因此鲁迅是肯定侠的;言外之意也是肯定武侠小说的。应该承认,在先秦诸子中,鲁迅比较称美墨家。但所以称美,是赞赏其“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为民请命的尚侠精神;同时也因为儒家力排杨墨,鲁迅反感于封建统治意识的孔孟礼法,转而归美于墨家。但同情急人所难的尚侠精神不等于同意鼓吹虚构出来的飞剑取人首级的奇人来替天行道,那无异是把鲁迅视作昏虫了。尚侠精神不等于武侠小说,犹之革命不是叫人革掉人的命,赞成人有理想不等于鼓励人胡思乱想。
理由四,鲁迅写过一篇《铸剑》,据评论家说“是一篇现代武侠小说。主人公黑衣人就是一位代人向暴君复仇的侠士”。这很有趣,鲁迅倒变成武侠小说作家了。《铸剑》初名《眉间尺》,铸工干将为楚王造剑被杀,其子报仇故事,是《故事新编》中系列小说中的一篇。这系列小说都是取古代载籍的材料生发而成的带有传奇性质的历史小说,是鲁迅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艺术解释或谐谑画。《铸剑》主要取《列异传》和《搜神记》中的素材写成。正如鲁迅自述:“叙事有时也有一点旧书上的根据,有时却不过信口开河。而且因为自己对于古人,不及对今人的诚敬,所以仍不免时有油滑之处。”(《故事新编·序言》)《铸剑》这一篇算是集中较认真之作,人物、故事基本上依循古书,主角是报仇的眉间尺,人物性格倒颇让人想起哈姆雷特,黑衣侠士宴之敖者倒像个幽灵,没有飞檐走壁吞火吐剑的神通。也没有时新武侠小说家的乘机掉书袋,炫高明(据说有人称为“博大精深”,这也容易理解,小学生认为他中学生的哥哥也是博大精深的)。鲁迅是演述古书中的一个神异故事,和架空腾想的编造毫无共同之点。拟之为武侠小说,确是匪夷所思。
将鲁迅举为武侠小说的护法,也正为鲁迅在《题未定草·六》中所说的,将勇士“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同样的诬枉而可笑。不过这也不奇怪,商品社会里,畅销书拜物教的教徒们是专干这类买卖的。
南方周末1999.12.17***
《走进鲁迅》:鲁迅是武侠小说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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