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北京住下后,关于上海霞飞坊64号住处如何退租,我知之不详,我只晓得已经在政务院任副秘书长的母亲,得到周恩来总理批准,匆匆赶到上海处理了两件事。一件是结束鲁迅全集出版社的业务;另一件是把父亲遗物点交给各纪念馆。
母亲把遗物分为三份:上海、北京、绍兴。绍兴老家父亲用过的遗物上海没有。从绍兴带到北平的也极少。那时迁往外地,尤其是携家带口的,往往以带必要的衣着为主。而父亲以书籍为重点,专门请了木匠,按他的设计做出既便于搬运、又便于置放的书箱。这些都在北京的故居展出。至于周作人拿掉过什么,或者当时兄弟间没有界限,“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这笔账算不清。因此,绍兴鲁迅故居纪念馆里,母亲捐献的不多,只好照回忆录和亲友的讲述,去制作复制品,如展出的玩具刀、枪,“老鼠成亲”画片等。另有一册搬家的账本是建人叔叔当时所记,这次按图索物,也讨了些回来。也许曾给点补偿,可能相当微薄,不过以当时的情势,谁都不敢有异言的吧。因此展出的文物,绍兴最“穷”,事实如此,只好遗憾了。但参观的人,都远远超过京沪两地。因为绍兴是鲁迅故乡,有“三味书屋”、“百草园”、“老台门”,又是个人文旅游热点,它得天独厚,远近中外闻名。
北京的鲁迅博物馆,应当说是真正的父亲故居。它是父亲被周作人从八道湾赶出来后,独立购置的。保存的文物,除用具、书籍以外,仅有少量古物、钱币、碑帖等(移居上海后,父亲再未收藏过这方面的古物),它并不完整。因为朱安去世时,曾被周作人的家属拿走过一些,至今仍不知究竟少了哪些,这也是永远“研究”不清的题目。至于上海后10年与父亲有关的遗物,母亲尽量“点滴不漏”地捐给了鲁迅纪念馆。
不容讳言,有些日用物品在霞飞坊曾经使用过。虽然母亲在思想上要尽力完整无损地保存它们,打算将来办个纪念馆以永久纪念父亲。但眼前的生活现实又往往使她不得不万般无奈地改变初衷。比如有一件厚绒线衫,原是母亲为父亲打算到苏联养病而专门编织的,应当是值得保存的纪念品。但当时我已经开始长高,又无力添置新衣,母亲只得忍痛把它拆了,编织成我身上的冬衣。出于同样的经济原因,有些日常用品比如碗盆锅瓢之类,也不得不使用过。但我深知母亲内心是痛苦的。
又记得我十四五岁时,夏季酷热,我没有薄裤子穿,母亲犹豫了很久,翻出两条“香云纱”材料的中式长裤,带着深沉的怀念,告诉我:“这是你爸爸穿过的。”说到这里,我们母子相对久久默然不语。这两条裤子,在我19岁离开霞飞坊时还在箱子里,后来有没有丢失,不得而知。还有,父亲离开日本回国时,有一位邻居老武士,曾经赠给他两把匕首。母亲告诉我,这匕首,无漆,本色,由两瓣合成,刀壳以纸带沾糨糊粘成一体,紧急防身时抽刀即刺,不必抽拔以省分秒时间,刺中对方时,木壳自动分裂脱离,刃口即现。这两把匕首已不知去向。我曾问建人叔叔有没有得到过,他说没有。查了北京鲁迅博物馆内藏品,也都没有经手。有几位日本朋友承询此物,只能据实奉告了。
(全文完)
《鲁迅与我七十年》:第八十章 父亲遗物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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