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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我七十年》:第六十四章 一个账本

  为了坚守上海,保护好父亲的遗物,母亲开始靠出版父亲的著作以维持生计。
  需要指出的,母亲出版这些著作的初衷,原是为了纪念和宣传父亲的作品,为此早在1938年就与朋友们一道编辑出版了《鲁迅全集》,编辑场所就设在霞飞坊我们的家里。直到1940年,为了生活,才开始以“鲁迅全集出版社”的名义,正式出版发行父亲的著作。
  关于出版社,我至今还保存当年母亲手书的一个账本,那是自1942年12月到1943年6月,总共7个月。为什么后来停止不记了,我尚未想出其中缘故,留待以后再分析吧。
  从这24笔账目的趋势可以看出,想以出版父亲著作来维持生计,也不容易。从1943年的三四月开始,书籍的销售情况越发清淡。光明书店仅要了50本书,还欠付。兄弟书店也是7天后才付款。单行本仅卖50本—120本,且花了一个半月之久,扣除成本,实际没有赚头,可以说是在吃老本。而整整7个月里,全集仅卖了4部,“三十年集”44部,单行本1850本。
  我记得母亲接到书店要书的清单,总是又喜又忧,心里矛盾得很:既有可以借以糊口的收入,又是亏本生意。销出去的书一般总是由我把书送到四马路的书店,店里也常常拿不出现金,只能得到一张远期支票。支票轧入银行的户头里,有时遇到退票,再换一张支票,等于拖延付款。好不容易等到可以支付的日期,书店忽然又来一个电话,说再迤迟几天,母亲也无可奈何。
  面对这种困境,母亲只得连客户是谁都不管了。比如中央书店来订购书,母亲想这家是国民党背景的店,卖还是不卖,虽然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将书发了出去。过后倒也未有什么动静。想必他们也是在商言商,只为利润计,并不考虑政治吧,这才放了心。
  账面上所记卖了4部纪念本,这本是母亲不肯轻易出手的,只因手头实在拮据才忍痛割爱的。当时母亲为此常常流露的那种焦虑和无奈,直到今天还清晰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至于此中遇到的种种纠葛和不愉快,直到多年后母亲回忆起来,仍不免感慨系之,心潮难平。
  比如著名的生活书店,他们以前出版父亲的著作,却从未认真结算过版税,而负责人章宗麟竟在《上海周报》上著文说,他们印了多少书,付了多少版税给许某人。这使母亲看了不由怒火中烧。须知,对她来说,有没有付过款倒还在其次,却会引起北京方面的误会。如朱安女士,她会认为母亲在向她故意哭穷而克扣她的生活费,如果周作人再乘机插上一杠子,搞点什么名堂,岂不会造成分解不清的纠纷?母亲为此当即写文章予以辩驳,却被主编章宗麟扣下不予发表。因此后来当胡绳先生代表生活书店来商借《鲁迅全集》的纸型,应允每印一套给一元钱,母亲因余气未消而不予答应,连朋友也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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