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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我七十年》:第五十三章 母亲被释放回家

  自从母亲被宪兵队抓去,建人叔叔就想方设法去打听消息,不几天就打听出一些情况来。内山完造虽见不到面,但是传话过来,不要紧,过几天就会出来,是真是假分不清,但愿尽快成为事实。全国人民对日寇的愤恨都埋在心里,对于我来说,这仇恨更深、更重。
  生活一步步紧缩,老百姓连吃大米也“犯法”了。粮店有时候只有卖“六谷粉”?苞米粉?,还限量每人1公斤。为此我和姐姐承担了买粮的任务。我们清早就去粮店排队,店门尚未开,买粮的人已挤得人山人海。我在二楼金家排的队的前后档里占一个位置。买粮的时候,每人的手指要在紫色染料里沾一下,以防多次排队。但有的人又是想出窍门,用油脂预先涂在手上,这样沾上的颜色就便于洗掉,也就可以再次去排队。能买到六谷粉是十分幸运的,可省掉不少买黑市粮的钱。但是这种“平价”粉,不仅有沙,还夹杂霉变呈绿色的绒絮无法剔出。南方人又不会做窝窝头,只能烧糊糊吃,大家称之为“六谷糊”。
  母亲在宪兵队的情况虽然若明若暗,未知加的是什么罪,不过所幸没有听到亲近的朋友被捕,那些知根知底的也是已避到可靠的地方或干脆回到乡下去了。过了约有一个月,内山完造托人通知,天气冷了,宪兵队允许送毯子去。我们家里都用的棉被,哪买得起毯子。正在犯难发愁,内山又传话说毯子由他解决。但是不多日,宪兵队又通知取回毯子。叔叔不便出面,只得仍托内山派人去取。拿回家,以为当中必定夹着母亲的什么字条之类的讯息,但翻来覆去搜寻,什么纸片布角都没有。待母亲出狱后问她,才知这条毯子又厚又宽,牢卒以为她多盖了一床,硬要退回,还挨了狠狠一顿打。内山先生的好心,反让母亲多吃一次苦头,这是他所料不及的吧。
  常姨一家真的要回东北了。她带来二位哥哥告别。使我再度伤感,她留下100元钱让我买点喜欢的东西。四明村旁有个亚美公司门市部,那是苏氏兄弟开的。我有了自己支配的零花钱,便在那里买些制作矿石收音机的小零件和一副耳机。我的50多年“业余无线电”生涯,便是从这时而启蒙,直到老年仍然玩心不减。
  母亲被关了76天牢狱,受尽拷问、鞭打、凌辱、电刑各类审讯酷刑,释放时两腿痛楚不能行走。我见她两腿膝盖在月亮板下面凹陷的位置都有个6厘米圆的乌青块。以我现在的知识判断,日寇对母亲施的电刑,电压、电流相当强烈。若施刑时仅仅电压高、电流小,行刑时的震撼虽大,对肉体的伤害还不会太明显;如电流大电压低,关节位置也不至于烧成乌青瘀血。当时的电刑一般都使用老式电话的手摇电机,那种设备是不足以把两膝烧焦的,而母亲受的伤害如此之重,可见日寇残忍之甚。
  还有一点可补充的,在母亲释放发还的零碎物品里,竟有几个汽车发动机电器零件,还有一块无线电发讯机的波长曲线图,可供短波发报机按指定波段调整用。为什么将这些东西“发还”给母亲,我至今还深感纳闷。这些汽车零件当时我卖给店铺,还挺值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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